
温家宝总理指出:“未来世界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加大中国自主品牌的宣传力度,努力打造中国的自主强势品牌,从容应对、勇敢参与WTO环境下的国际竞争”
加强品牌联盟建设,全面提升中国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品牌是产品和企业核心价值的体现,品牌是消费者或者用户记忆商品的工具,不仅要将商品卖给目标用户或者患者,而且要使他们通过使用商品对其产生好感,不断宣传,形成品牌忠诚,使消费者重复购买。消费者通过对品牌产品的使用,围绕品牌形成消费经验,存储在记忆中,为将来的消费决策提供依据。
在过去的产品时代,一个企业的产品是否能被消费者接受,往往取决于这个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成本、产品质量等因素,那些规模大、成本低、质量好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往往比较容易销售。但在今天的品牌时代,各个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成本、产品质量已经趋同,产品能不能被消费者接受的最主要因素不再是产品的价格和质量,最主要是该产品的品牌,该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及延伸服务。同一产品使用不同的品牌,其销售情况便会不同,价格也往往相差几成,甚至几倍。
品牌, 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象征, 是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体现, 是一个地区美好形象的标志, 是一个产业进步成果的结晶, 是一个企业持续发展的灵魂.一个品牌的载体在法律上就是注册商标,企业要在品牌时代对其经营活动实行品牌策略,首先就是要依法对其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注册一个易于识别的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作为商标进行申请注册。申请注册商标时,应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的45个分类提出注册申请,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发给申请人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注册后,企业就可以在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进行广告和形象宣传,还可以用合同形式许可他人有偿使用该商标,甚至可将该商标转让给他人。当企业的商标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后,企业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该品牌的宣传和管理上,而产品的生产则完全可以委托其它厂家进行,即进行跨国公司常用的贴牌生产。
随着企业品牌在公众中的知晓程度和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不断提高,企业还可以申请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即俗称的名牌。一旦企业的品牌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将依照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受法律保护。拥有驰名商标对于企业来讲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它将为企业源源不断地带来巨额利润。
“要拥有我们自己的核心技术、要拥有我们民族的世界品牌”这是胡锦涛总书记的嘱托。创立和培育自主品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国际市场上,20%的强势品牌占据了80%的市场,无品牌的企业只能成为品牌企业的品牌加工厂,企业间的竞争表面上是价格、营销手段的竞争,但实质是品牌的较量,核心是技术和质量的竞争。 我国经济经过近三十年的快速发展,有170多个工业制成品的产量居世界第一。但由于缺乏核心技术与品牌的支撑,很多产品都有处于产业链的最底端。2005年度,世界品牌500强,美国249席,我国仅有4席,打造品牌已经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
为了尽快加强中国品牌的建设,提高中国企业品牌战略营销策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建立强势品牌联盟促进中国经济建设。中国品牌联盟强调:要加强品牌联盟建设,全面提升中国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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